《规范》将纺织产品分为A、B、C三大类。A类为婴幼儿用品,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,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。《规范》要求在纺织品吊牌上直接注明产品安全类别,如婴幼产品,或标明“安全等级:GB18401-2003B类”的产品,属于合格产品。吊牌上只写“A类”、“B类”,属标识不规范,而无安全标识的产品,属于不合格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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