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抵退税条件

时间:2024-01-24 01:19:08编辑:小宁

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:1、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,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,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;2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;3、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、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;4、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;5、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政策。

留抵退税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、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”进项”增值税,予以提前全额退还。所谓的留抵税额,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,即出现了留抵税额。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,比如集中投资、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。

从国际税收实践看,对留抵税额的处理有两种方式,一是将留抵税额退还企业,二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。我国采取了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主的制度。

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、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,还需要满足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条件,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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